国卫办疾控函〔2021〕517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:
为持续加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推广示范力度,根据《2021年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要点》(国卫办疾控函〔2021〕112号),我委决定启动全国第二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工作。现将《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工作方案(第二批)》《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指南(更新版)》印发给你们,请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,认真组织实施。
附件:
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工作方案(第二批)
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指南(更新版)
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
2021年10月9日
原文点击:http://www.nhc.gov.cn/jkj/s7934td/202110/0fc8a001d42345d9ac9b38842b295fe7.shtml?R0NMKk6uozOC=1633931275896